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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合同范本正式发布
2008年10月28日 北青网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律师协会了解到,北京市民政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正式发布的养老服务合同范本已经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推荐使用。
  随着北京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北京市已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34所,床位3.9万张,入住老年人约2.2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时,须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维护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合法权益,北京市民政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经过一年论证,正式发布养老服务合同范本并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推荐使用。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范本根据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付费方式及相关特征,分为A、B、C、D四类,以便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签约主体选择适用。合同范本对养老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入住程序、服务项目、收费、特别约定等主要事项进行了19大方面的统一约定,分别明确了签约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针对养老服务的特殊性,提出了符合行业特点、能依法保护签约主体合法权益的规范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四类合同适用范围:A类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但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入住老年人;B类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的入住老年人;C类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自己没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需要丙方作为其共同支付人的入住老年人;D类合同适用于患老年痴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
 
责任编辑: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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