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7年‘银龄行动’工作座谈会”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经研究,定于2007年12月2日至4日召开“全国‘银龄行动’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交流2007年“银龄行动”工作情况,研究2008年“银龄行动”工作要点,确定2008年“银龄行动”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参会人员:省级老龄办分管“银龄行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各1名,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老龄办分管“银龄行动”工作负责同志1名。省会城市老龄办参会人员由省级老龄办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全国“银龄行动”办公室。
三、会期及地点:2007年12月2日报到,3日、4日召开会议。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南路53号沃特酒店。
四、有关事项:
参会单位要及时总结今年“银龄行动”工作情况,研究明年工作要点,形成文字,将电子版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全国“银龄行动”办公室,会议将把各单位总结及明年工作要点汇编成会议材料发各单位。
电 子 信 箱:yinlingxingdong@163.com
电话、传真:010-58122105、58122107
联 系 人:张 燕 王大伟 吴 萍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