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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7年‘银龄行动’工作座谈会”通知
2007年12月26日 
 
 
关于召开“2007年‘银龄行动’工作座谈会”通知
 
全国老龄办发[200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经研究,定于2007年12月2日至4日召开“全国‘银龄行动’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交流2007年“银龄行动”工作情况,研究2008年“银龄行动”工作要点,确定2008年“银龄行动”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参会人员:省级老龄办分管“银龄行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各1名,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老龄办分管“银龄行动”工作负责同志1名。省会城市老龄办参会人员由省级老龄办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全国“银龄行动”办公室。
  三、会期及地点:2007年12月2日报到,3日、4日召开会议。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南路53号沃特酒店。
  四、有关事项:
  参会单位要及时总结今年“银龄行动”工作情况,研究明年工作要点,形成文字,将电子版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全国“银龄行动”办公室,会议将把各单位总结及明年工作要点汇编成会议材料发各单位。
 
  电 子 信 箱:yinlingxingdong@163.com
  电话、传真:010-58122105、58122107
  联  系  人:张  燕  王大伟  吴  萍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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