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内蒙、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广西、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
经研究,定于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召开部分省、市、自治区“银龄行动”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回顾2008年“银龄行动”工作总体情况,听取关于“银龄行动”意见和建议,为2009年全国“银龄行动”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进行基础准备。
二、参会人员
北京、天津、上海、内蒙、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广西、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老龄办及具体组织实施“银龄行动”的一个市或县(区)老龄办主管“银龄行动”工作人员各1名,计每单位2人参会。参会人员名单于2008年11月14日前报全国“银龄行动”办公室。
三、会期及地点
2008年11月27日报到,28、29日召开会议,30日返程。
会议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参会单位要及时回顾和总结2008年“银龄行动”工作情况,研究明年工作要点,形成文字,准备会议发言。发言材料电子版发至“银龄行动”电子邮箱,同时印30份自行带至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
2、会议期间食宿免费,不设接送,交通自理。各单位若有超出会议预定参会名额人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电子信箱:yinlingxingdong@163.com
联系电话:010-58122111、
传真号码:010-58122105
联系人、电话:吴萍 13439525130
陈进 13651340589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