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老年知识分子援助西部大开发行动试点方案》的精神,几年来,我区开展“银龄行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加强合作,提高效益,交流扩大引进先进技术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特制定“银龄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动员老年知识分子开展以智力援助为主的“银龄行动”。坚持“就近、方便、安全、实效”的原则,以解决贫困地区老年人的看病难问题为重点,坚持援助行动双向选择,供需对口,统一组织,量力而行的基本方针。
二、老龄办履行职能
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为目标,为“银龄行动”提供协调组织、对口立项、后勤保障、宣传教育等项服务,积极支持老年人老有所为,组织老年人为当地经济文化发展做贡献。
三、开展的项目:
(一)引进区外援项目。根据天津市老龄办和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的合作意向,经与天津市老龄办和天津泰达医院共同考察,根据受援单位具体援助需求的基础上,我办同意在包头市第一附属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项目。
(二)援助内容
1、协助完成远程医疗咨询会诊网络平台的建立;
2、引进远程医疗咨询会诊网络技术支持和培训;
3、以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的医疗专家为主,部分志愿者参加的远程医疗咨询会诊队伍50名专家,开展心血管病远程医疗咨询及会诊。
4、部分医疗老专家教授到受援地区开展工作。
四、在区内开展为基层服务援助。利用老年卫生协会,老年自行车协会的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援助基层,开展义诊,科普讲座;在社区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贫困老人服务活动。
五、援助时间
2008年5月—10月底。
六、措施办法
(一)援助行动分阶段进行。一是做好项目引进协调工作。各对口单位继续协调项目,选荐审定援助人员,实施援助行动。
(二)实施阶段各援助单位确定日期,分期分批组织老年专家援助基层。
(三)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项目运行及成果,年终总结评选,树立典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机构:自治区“银龄行动”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吴金亮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老龄委副主任
张玉忠 自治区老龄委专职副主任
副主任:张和平 内蒙古包头民政局局长
哈 斯 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郝银龄 包头市民政局副局长
田稼祥 内蒙古夕阳红协会副秘书长
尹向阳 内蒙古夕阳协会副秘书长
胡雅书 内蒙古老年自行车协会会长
赵 捷 内蒙古老年卫协副会长
自治区“银龄行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全国“银龄行动”办公室提出的各项任务,探索定点结对方法途径,制定方案,组织老年知识分子搞好援助服务项目和培训,检查指导工作,编发专辑,沟通信息,总结经验,推荐评选典型。办公室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办。
被援市、县、区成立“银龄行动”协调组,由市、县、区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项目专家派出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民政、老龄、卫协、科技、农牧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被援市、县、区老龄办。
七、“银龄行动”要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把组织开展的老年知识分子“老有所为”的活动都纳入进来,要组织一些层次高、影响大、自觉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活动,提升工作湮没无闻。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因地制宜组织开发一些投入小、见效快、易操作、能坚持的项目,总结研究项目管理运作方法,研究方便参与的组织形式,吸引更多老年人才自觉自愿参加,研究扩大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使社会参与制度化、长效化。
八、实施要求
1、今后工作要将“银龄行动”纳入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规范化、目标化。
2、有条件的盟市要把开展“银龄行动”纳入工作计划,以点带面,逐步开展。
3、各地各部门要利用网络应用技术,摸清老年人才状况,建立和扩大老年人才资源库,有效储备人才,网上招募,远程服务,对口提供援助。
4、建立“银龄行动”专项资金。自治区“银龄行动”工作经费从自治区老年事业费中列支。此外,自治区老龄委要积极申请国家项目支持资金,有计划、有预算、有投入。
5、建立总结制度和表彰奖励机制,分类指导,重点援助基层,逐步扩展到各盟市援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