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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法院5年受理老人赡养纠纷案近60件
2008年10月14日 城乡导报
 

一对老夫妻状告儿子要求恢复居住权,这一起案件于近期在余杭法院调解完毕。这对老夫妻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不料儿子参赌,屡次向二老要钱,老夫妻不给,儿子就将二老赶出了家门。

    类似这样对老人不敬,甚至有违伦理的赡养纠纷问题并非鲜见。来自余杭法院的数据显示,近5年来,法院已受理老人赡养纠纷案件近60件。

    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在这些案件中,原告方往往为单方老人,老俩口共同作为原告的较少,在对簿公堂后,这些赡养纠纷案的调撤率比较高,庭审过程中,大部分案件还是能稳定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虽然从数量上看,近几年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并不算多,但相关法律人士也未否认,除去一部分案件在双方矛盾激化时,经村、镇或相关调解组织调解完毕,未进入到诉讼阶段外,很大一部分老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因受传统观念影响或碍于情面,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他们并不愿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有一些老人,由于本身知识文化水平有限,即使自身权益正被侵害,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来维权。

    赡养老人,从来都不是一个应不应该的问题,它是一个自然的义务,而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赡养问题,始终只是一个底线的解决方式,对于这个道德层面的问题,相关人士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靠子女的自觉意识,同时,全社会应巩固善待老人,赡养有责的舆论环境,更好地维护老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
 
 
责任编辑: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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