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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喀什乡通过“五发挥”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008年10月20日 新疆老龄办
 
    伊宁县喀什乡老龄办严格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以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准绳,以处理好农村涉老案件为突破口,通过“五发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发挥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依靠乡老龄协会,团结更多的老年人,使协会成为全乡老年人之家。二是发挥保障“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方面的作用。连续8次组织老年人学习《老年法》、《条例》、《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活动文件汇编等内容;开展丰富的文艺活动和棋类比赛,积极引导老年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封建迷信、歪理邪说的侵蚀。三是发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召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9次、宣讲会4次、法律咨询6次,表彰敬老养老的好儿女、好媳妇,营造敬老氛围;协助司法部门调解涉老案件40余起,成功率达到90%以上,注重使用非诉讼方法化解家庭矛盾,切实做到化解矛盾、亲情常在四是发挥关心爱护老年人方面的作用。老龄协会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走自我筹措、自我积累、自我服务的路子,逢年过节以及老年人生病、逝世、偶遇灾害时,老年协会都会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等。五是发挥老年人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壮大老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建设,老年志愿者由2003年的7名发展到49名,老龄协会会员达到864人,制定完善了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志愿者中心,积极倡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的理念。
 
责任编辑: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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