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赡养义务恶意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年近40岁的张大海与妻子生下了儿子张小宝,中年得子的夫妇对张小宝视为掌上明珠,抚育他长大成人找到工作。不料,1998年,一直每月给没有收入来源的父母生活费的张小宝突然拒付赡养费。没有生活来源的张大海夫妇无奈之下将儿子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小宝必须继续赡养父母,与父母同住并且每月支付120元的赡养费。此后,父子之间和好了,张大海夫妇还到处托人给张小宝找了一个对象成了亲。一家四口还攒钱盖起了新房,日子过得挺好。不料2002年4月,张小宝突然以性格不合为由与妻子离婚了,他把家里新盖的房子、电器,存折全部给了妻子,并归咎于父母“包办婚姻”。
但老两口后来发现,儿子离婚后仍天天与儿媳一起吃住,关系与“离婚”前相比并没有变化。带着满腹疑虑,老两口日前再次将儿子张小宝告到法院。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张小宝与妻子离婚是为了逃避赡养父母的责任,其离婚时财产分割无效。
法院判决张小宝向父母支付欠下未支付的10个月赡养费1200元,并接老人到新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