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从政策和投入两方面入手,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一是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确定了针对养老服务业的收费、税收、土地使用、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出台了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补助政策,明确规定民营资本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以养老、幼托、助残、康复医疗设施等为主的社区服务项目,政府按照实际投资额5%、最高2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是加快镇(街道)敬老院建设。从2004年开始,累计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对镇(街道)敬老院进行改(扩)建,目前,全市敬老院共有床位864张,在满足全市“五保”、“三无”老人100%集中供养需求后,尚有部分床位可以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三是搞好市老年公寓建设。市政府先后投入3300万元建成的市老年公寓,拥有床位310张。
四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政府把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列入了2008年政府实事项目,并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五是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投资800余万元建成市老年活动中心,占地13340平方米,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每年接待老年人8万余人。进一步加强了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和农村村级老年活动室建设,全市已有34个社区通过省级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考核验收,村村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几年来,平湖市民政局共援建村老年活动中心(室)18个,支出援建资金18万元,47个村级老年活动室通过了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考核验收。同时,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积极为老年人组织医疗保健、法律援助、老年电大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老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