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舟山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0年的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要求的老龄工作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康、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要求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老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心老龄工作,积极协调和解决老龄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老龄工作。二是要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建设。县(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未建立老龄机构的乡镇(街道)应尽快建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达到县(区)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实际工作人员3人以上,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可从乡镇(街道)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中调剂解决。要建立老龄干部逐级培训责任制,市老龄办负责对乡镇(街道)以上老龄干部的培训,县(区)负责对老年人协会会长的培训。要把老龄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建设,建立完善社区老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老龄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对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安排相应的老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市老龄办工作经费按每位老年人3元,县(区)老龄办工作经费每位老年人不得少于5元,乡镇(街道)老龄办工作经费按每位老年人7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公共财政应加大对渔农村老龄工作的投入,重点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渔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和医疗救助、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教育等。适时出台部门和行业规章,把政府有关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巩固和发展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四是要建立老龄工作激励机制。继续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县(区)、先进乡镇创建活动,适时启动敬老模范社区、模范个人等评先创优活动,树立、推广老龄工作和为老服务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