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始办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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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4日 中国老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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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老年人优待工作落到实处,使老年人优待证件的制作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北京市已开始为本市户籍的2008年12月31日前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制作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据悉,60-64周岁老年人原来办理的老年优待证依然有效,65周岁以上老年人需要办理新的老年人优待卡。老年人需要于11月20日前到社区填写《北京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登记表》,并上交近期1寸正面白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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