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登录入口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的位置:首页>老龄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广电总局职责
 
    协调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等广播影视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反映老年人的生活特别是他们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宣传社会上敬老爱老的典型,对各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中央和省一级广播电视机构,应办好老年节目、栏目。
 
 
 

【打印本页】 【关闭】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
网站管理: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 08103269 邮编:100011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的显示器设置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