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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出台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3 14:03:09    来源:枣庄市峄城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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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会议精神,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峄城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领导小组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印发出台了《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底,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养老机构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约2000个。到2020年底,全区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达到30处以上,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设施达到60处以上。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居家养老,突出医养结合,突出人才培养,突出基本养老。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80元、300元、36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0元、450元和540元;鼓励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综合责任险,按核定的投保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的补助。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五查五改、对标达标”,摸清情况,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供清晰的问题清单、整治清单,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技能培训、完善制度、改造提升、依法处罚等方式,立行立改、针对性解决,确保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年底前有明显改善,以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 :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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