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江西抚州市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夯实基础,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
注重抓好综治消防安全生产。成立了以市、县(区)民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治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局主要领导都与科室和局属单位签订了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2017年市民政局先后下发《关于持续深化大排查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安全生产监督年”,“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民政系统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调研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等综治、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题活动,并在各类专门会议上针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进行部署和提要求。
强化治安防控与隐患排查机制。抚州市、县(区)民政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设立24小时门卫值班,开通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尽量纳入当地天网工程,建立红外报警系统,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控能力。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建立工作档案,明确责任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其中南丰、临川、黎川等县(区)投入大量资金对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消防设施改造,市社会福利中心、资溪县、黎川县、临川区、广昌县等一批新建福利养老机构全部按照新的消防标准规划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有关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我市高龄老人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即80—89周岁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60元;90—99周岁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2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500元。成立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的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抚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支持各地突出自身优势,有重点的开展试点创新,形成成熟的、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并编制了《抚州市农村养老机构设计参考》和《抚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15-2030)》,规范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场地设置、建筑风格等,提升各类养老机构建设水准。还印发《关于推进乡镇敬老院达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乡镇敬老院、卫生院(简称“两院”)达标建设,促进“两院”医养融合发展,明确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市165所乡镇敬老院达标建设任务,目前全市已有50家养老机构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扎实推进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下发了《抚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对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提出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年度实施计划,并明确了各部门相关职责,共同推动养老院服务提质增效。此外南城县、崇仁县、黎川县出台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乐安县和金溪县出台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全市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逐一开展自查自纠,共检查各类养老机构196所,其中: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38所,服务民政对象的养老院158所。
全力做好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工作。制定了《抚州市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非法集资知识,明确要求,实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由分管社会福利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福利科(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民政所负责人及县福利中心的有关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排查工作组,自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7月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采取广播、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全市发放宣传资料4426份,教育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打击行动,不断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养老机构领域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和全面了解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的情况、有无证照、高息揽利、违规经营、和发放高利贷等内容,该市共派出排查人员96人次、排查养老机构96家,清理广告数量268条,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
责任编辑 :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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