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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峄城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10-19 15:38:30    来源:枣庄市峄城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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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态,在前期《关于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鲁老办发[2017]1号)基础上,根据省老龄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鲁老办发[2017]30号)精神,近日,枣庄市峄城区老龄办联合区公安分局,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确保广大老年人度过一个安静祥和的“老年节”。

区老龄办和区公安分局不断拓展多元渠道,注重防范宣传实效。一是依托媒体广泛宣传。主动加强同各类媒体合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精心策划,特色定制。在老年人经常性收听、收看的频道、栏目、时段密集发布预警提示,吸引老年人受众,提高防骗意思和防骗能力。二是落地基层深入宣传。充分发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借助基层派出所、村(居)、老工委等力量,深入村(居),针对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人开展面对面、一帮一宣传,打通宣传防范工作“最后一公里”。发动志愿者组织,采取编排反诈骗文艺节目,组织防诈骗知识竞答,受骗老人现身说法等形式,在老年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精准宣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民警利用《山东省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手册》及自主印制的《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图册》,向老年人宣传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销售保健品诈骗、购买收藏品诈骗、以房养老诈骗等犯罪类型,并将总结出来的遇到电信诈骗时应采取的“两条原则”和“六大妙招”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引导老年人掌握手机支付、微信支付、网络支付等新兴消费方式,讲解正确的防范方法,并做好受骗后如何维权的宣传。同时,积极与辖区信用社、邮政、电信等企事业单位联系,协调银行在显要位置张贴防范标语,要求银行加强对员工培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汇款群众进行细致甄别,发现群众受骗时要及时阻止并报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支持与配合,切实营造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十余起。

责任编辑 :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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