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
11月19日,宜宾市召开了《老年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陆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陆振华在讲话中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和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政策配套支撑增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增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老年优待标准显著增强、敬老助老氛围显著增强五个方面。并同时强调指出面对深度老龄化的严峻态势,宜宾应对人口老龄化还存在着政策准备不足、老年优待工作不足、保障和服务发展不足等问题,要研究新情况,制定新政策,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陆振华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识要深化。落实贯彻《老年法》,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是自然规律的体现,是国家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科学发展的体现,是落实和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二是宣传要细化。要细化法制宣传、节日宣传、经常宣传、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三是维权要优化。要优先待遇、优先搭台、优先扶持、优先维权,把老年人维权保障放到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切实把老年人维权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四是保障要强化。要强化保护、强化保障、强化保险,加快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认真落实老年人在养老、医疗、社会优待、特困救助等方面措施,健全和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促进老年事业的发展,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改革发展的成果,使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养,为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会上,副市长曾勇代表市政府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各检查小组在会上分别就检查情况作了发言,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及秘书长聂文学出席会议。
本月上旬,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六个小组赴翠屏区等六个区县和市民政局等六个部门,分别对全市贯彻实施老年法情况及老年人社会优待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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