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
2014年,河南省安阳市老龄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关于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作用,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举措持续健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优待老年人的法制理念在全市城乡更加深入人心,敬老养老助老文明理念成为全市广大社会成员的道德共识和行为遵循。
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市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把《老年法》列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进企业、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和家庭的“六进”活动,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高福生、副主任吴水和、秘书长兼市老龄办主任卢长江等领导多次带头到社区送法上门,调研基层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使广大群众了解《老年法》相关重点法条和权利义务。市老龄委还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借助于市级主流媒体,联合开展了“第二届安阳市百名最美老人”评选、“增辉古都、做文明老人” 、“情系夕阳共和谐,九九重阳献爱心”等《老年法》大型宣教公益活动,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市社会各界关注关心,推动全市形成了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市老龄办组织全市各级老龄部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学习座谈会、“孝亲敬老”道德讲堂等方式,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涉老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老年法》。工作中注意面向党政领导、老龄委成员单位、涉老部门等重点单位和群体,使有关部门明确在老年维权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提高了依法开展老年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也促进了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和互动交流,为《老年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推进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在市级层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安政〔2014〕20号),并抓紧修订完善优待老年人政策,及时出台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安办﹝2014﹞22号)。同时着力研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并开展了敬老津贴提标扩面工作,深入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和“敬老月”活动,大力推进全市老龄服务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了<<老年法>>法律发条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保障了全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市老龄办组织全市各级老龄部门建立健全重大涉老案件和事件的调处机制和应急预案,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组织和制度准备;全市各级老龄部门会同司法部门不断加强涉老纠纷调解工作,探索建立联动会商工作机制,推动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件的查处,一些县区还建立了包括农村留守老人在内的“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巡回法庭”,通过加强巡访等方式有力震慑试图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罪犯,全市各级老龄部门通过发挥村(社区)老年协会作用定期排查基层,把家庭赡养等涉老信访隐患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老年法》执法成效突出,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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