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和宣传即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潍坊市坊子区民政局于12月4日宪法日当天,在凤凰大街举办了《宪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法制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190人次。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重点宣传了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法治体系,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并结合老龄工作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提高了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观念和老年人自身维权意识,营造了依法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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