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
2014年4月13日,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之际,喀什地区老龄办在喀什市艾提尕尔广场开展了涉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老龄办从法律宣传工作经费里拿出5000元印刷宣传单。共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和《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婚姻法》双语宣传单600余份,宣传书籍250本,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此前此次宣传活动,深化了各族群众对涉老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责任意识和犯重婚罪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其他法律的意识。
责任编辑 : 李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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