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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贯彻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执法检查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5-04-17 12:02:09    来源:毕节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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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9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安玉、副主任杨海琰、倪小兵、马培译、王炳荣、秘书长杨亚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六个执法检查工作组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培译主持会议。
  受冉霞副市长的委托,市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孙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市《老年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六个执法检查工作组汇报了执法检查的情况,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老年法》的贯彻情况,并就如何执行好《老年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吴安玉肯定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认为《老年法》宣传取得实效,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吴安玉指出,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发展完善老龄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加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就如何抓好下一步的工作,吴安玉强调:一要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围绕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老年人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二要严格规划、落实政策。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打捆各类扶持措施,把政府在指定城市发展、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家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创新管理、打造样板。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经营管理模式;四要培养队伍、提升素质。各级政府要多渠道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逐步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从业机制,改善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实行持证上岗;五要加强整改、抓好落实。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有力推进全市老龄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推动毕节试验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 李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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