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
《关于在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办党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关于在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党组《关于在民政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组字〔2010〕12号)要求,为确保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通过在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根据民政部党组的要求,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为老服务、科学发展”为争创主题,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推动科学发展。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老龄工作大局,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在建立健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的实践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服务老年群体。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为老服务”理念,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老龄事业长期科学发展为目标,搞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以保障老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着眼点,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以老年友好城市、宜居社区和温馨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做好工作。
(三)加强基层组织。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直属机关党组织的指导管理,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加强直属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水平;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建设。
三、基本原则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实践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主题。着眼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国老龄办中心任务,切实突出“为老服务、科学发展”的争创主题,把深化“为老服务”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
(二)贴近实际。紧密结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同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日常工作。
(三)分类指导。根据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展任务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的整体效果。
(四)形成机制。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
按照民政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促进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和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
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领导和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掌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能围绕各自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二是党员队伍好。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老年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三是工作机制好。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等制度,各项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作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推动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中成绩显著,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中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为老服务发展意识强,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办事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包括: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做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楷模。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老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熟悉政策的“活字典”、精通业务的“多面手”;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做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的楷模。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做心系老龄、服务基层的楷模。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坚定的“为老”理念,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基层、为老年人解难题、办实事,维护老年人的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做清正廉洁、干净做事的楷模。组织纪律观念强,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做公道正派、弘扬正气的楷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方法步骤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6月初做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各单位党组织要在6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出进一步安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标准和目标,全面开展争创活动。2010年6月至12月,着重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2011年1月至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明确活动载体。根据中央关于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的要求,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以“为老服务、促科学发展”为载体。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载体,机关各部门重点围绕“提高能力、改进作风、高效履职”,直属事业单位重点围绕“促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社团组织重点围绕“健全组织、发挥作用”,分别设计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载体。
二是注重搞好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紧密结合,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直属机关党委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经常性党建工作相结合,将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工作,切实融入创先争优活动中。
三是运用典型示范。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基层,走近典型,座谈交流,向先进模范学习;及时发现并宣传老龄办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带动党员干部以更大热情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三)点评评议。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通过参加分管和联系单位党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结合日常工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随时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直属机关党委采取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
(四)评选表彰。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于2011年“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适时举办创先争优图片展、总结交流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全国老龄办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国老龄办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同志任组长、老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曹炳良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布置的相关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有序推进。全国老龄办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指导检查,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督导;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老龄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全国老龄办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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