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中国老龄协会是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和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识逐步深化而发展变化的。自成立至今,中国老龄协会已有40多年历史。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开启我国有组织、有领导的老龄工作阶段。同年,经国务院同意,更名为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
1995年,国务院批准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更名为中国老龄协会,系国务院副部级事业单位,由民政部代管,是国家专司老龄事业的部门。
1999年10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作为国务院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在民政部,日常工作由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2005年,经中央编委批准,全国老龄办与中国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在国内以全国老龄办名义开展工作,在国际上主要以中国老龄协会名义开展老龄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6年,经人事部批准,全国老龄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09年,中央组织部批复,成立全国老龄办党组。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
2018年6月,中国老龄协会被列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综合监督单位。
2019年,中央组织部明确中国老龄协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依照1996年中央编委印发“三定”方案,中国老龄协会承担三项主要职责任务: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参与有关国际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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