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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老龄妇女工作动态(第36期)
来源:  全国妇联   作者:  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   时间:  2011-12-29   点击:  1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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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按照全国老龄委要求,今年10月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推出了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妇联系统“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各地妇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河南、安徽、江苏、河北、上海、重庆、天津、辽宁、吉林、广西、湖北、湖南、宁夏、青海、四川、新疆等16个省区市妇联以“敬老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

  河南省妇联高度重视,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及时向全省18个省辖市发出活动通知。各级妇联按照要求,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同时大力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焦作市妇联利用乡(镇)妇女儿童维权站的阵地优势,把预防疾病、科学养生、权益保护、反对邪教等手册或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宣传教育“面对面”,切实提高了广大老年妇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西华县妇联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孝道文化专题讲座”,讲授孝道传统及对文明传承的重要意义;商丘市妇联号召全市妇女在重阳节期间帮助老人打扫一次卫生、晾晒一次被褥、做一次可口饭菜,用实际行动关心老年人;南阳市宛城区妇联开展“一条街”老年优待维权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

  安徽省各级妇联组织把“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热心为老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组织城乡社区巾帼志愿者走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影响更多的人参与到敬老助老志愿服务中,让敬老助老成为人人自觉奉行的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天长市妇联在重阳节当天组织20余名“爱心天使”为金集镇敬老院送去米、油,为老人们包饺子,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宣城市妇联在普遍摸底登记的基础上,对因病因灾致贫的13名特困中老年妇女发放慰问救助金7.1万元;合肥市妇联携手《合肥晚报》向全市家庭发起《向“磨店好人”两家庭学习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家庭和妇女向刘圣元等助人为乐、孝老爱亲模范学习;亳州市妇联连续三期在《亳州妇运》刊发基层妇联开展敬老助老活动信息;阜阳、淮北等市妇联利用街道板报、画廊楼道等宣传尊老爱老典型。

  江苏省各级妇联注重上下联动、同频共振。10月26日,在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下,在南京市举办了“心系老年—孝心工程”推广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1万册、宣传画500套、孝心关爱卡2万个、调查问卷100份,同时开设了一场有200多老年人参加的健康大课堂;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好嫂嫂”、“好媳妇”、“十大孝子”、“十佳孝老敬亲”等敬老爱老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并对遗弃老人、虐待老人的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对歧视、伤害老人的不良行为进行谴责,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老年户,为孤寡老人捐赠衣物、药品及资金,并为“五保”老人送去米面油等生活日用品;深入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看望老革命、老党员,以及高龄、孤寡、残疾老人,为他们进行免费体检,送去社会的关爱;组织社区女大学生“村官”为留守老人包水饺、送水饺,为老年人提供各种义务服务。
  河北省妇联把“敬老月”活动作为开展老龄妇女工作和为老服务的一个良好契机和平台,各地妇联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助老活动。邯郸、唐山等市妇联在巾帼志愿者中开展“三个一”活动:给老人一个灿烂微笑、做一件贴心事情、为老人宣讲一个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数千名老人享受到了贴心服务;河北省霸州市妇联利用妇女之家和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举办老年巾帼志愿者专场文艺演出,参加表演的老人年龄最大的80多岁高龄;还带领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敬老院为老年人带去歌声和舞蹈;秦皇岛、廊坊、张家口等市妇联发挥巾帼维权志愿者优势,组织她们深入大街小巷和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白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明白纸》、《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白宣传单》等多方面的书籍和资料,以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牌、板报、演讲、现场咨询等方式现场解答老人们的政策咨询,使老人们感受到贴心专业的关怀。

  上海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敬老活动。市妇联领导亲自带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老“三八红旗手”以及身患重症、高龄、独居孤寡等老龄妇女,了解她们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并为她们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宝山区妇联依托巾帼志愿者、家庭志愿者进社区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解决老人实际困难,组织了911名家庭志愿者与476位独居老人结对子,定时上门走访、看望老人、聊家常,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理发、洗发、擦身等;黄浦区妇联举办“关爱老人,构建和谐”老年人专场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请区法院法官讲解相关法律条文;杨浦区妇联针对老年妇女法律知识欠缺的特点,通过专职调解员以案说法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讲座增强老年妇女的家庭纠纷处理能力;许多街道社区妇联组织中老年妇女开展拳操、门球、拉丁舞、书画展等各类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充分展示银发风采;徐汇区妇联以检查、讲座、咨询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分片区举行“身边的科学,健康的你我”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邀请区域内三级甲等医院专家进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长宁区妇联在《长宁时报》设立专刊专栏,图文并茂宣传全区52户文明家庭示范户和10对好邻里感人事迹,在邻里节活动上隆重表彰了2011年长宁区文明家庭示范户和长宁区好邻里。

  重庆市妇联“敬老月”期间在全市妇联系统掀起了敬老助老活动高潮,市妇联在活动期间向40个区县和北部新区的空巢老人发放了1万个“巾帼爱心呼唤器”。丰都县妇联利用“协会员之家”等载体,对空巢老人开展阵地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健康知识普及等“三位一体”的关怀关爱活动,鼓励巾帼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成对子;巴南区专门开通了“亲情视频”,架起农村留守老人和城市空巢老人与外出打工子女的桥梁;涪陵、潼南、铜梁等区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进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开展家政、护理、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巾帼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市妇联还组织卫生部门的巾帼志愿者为老人们免费体检、开展健康咨询;组织司法部门巾帼志愿者走上街头,免费为老人开展法律咨询;组织交通系统巾帼志愿者搀扶老人上下车,宣传文明乘车、为老弱病残孕让座等助人为乐行为,受到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

  天津市各级妇联结合“心系老年—孝心工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敬老月”活动。依托全市“半边天”家园专兼职法律及心理专业志愿者,组成心理咨询服务组,设立倾诉专区开展心理疏导、矛盾纠纷调解、诉讼服务、法律援助和“老年人维权知识讲座”等,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为有需求的老龄妇女提供调解和帮助;以巾帼健身志愿者为龙头,培训文体骨干,组建业余文艺团队及5000余支巾帼文明健身队。举办“社区重阳节联欢会”、“敬老爱老茶话会”、“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等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开办老年人书画、摄影展,保健知识培训班。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建立“送温暖小组”、“爱心小分队”等扶危帮困组织,采取走访慰问、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等措施,为困难妇女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和生活照料;开展健康进社区服务,聘请医学专家举办老年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帮助老人科学生活、健康养生、提高生活质量。

  辽宁省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省妇联领导亲自批示,及时部署,把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从人、财、物三个方面给予保障。各级妇联积极为老龄妇女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为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省妇联领导分别带领所属部门的部(处)长,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并把离休干部的工资补贴及时发到每个老干部手中;“中秋节”,为离退休干部、职工送去慰问品,与她们交心谈心,了解她们的生活情况,为老人们送去慰藉和祝福;“重阳节”举办祝寿宴,为80岁以上的老干部集体过生日,祝福她们生日快乐健康长寿,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及时送到她们身边。

  吉林省各级妇联在“敬老月”期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助老活动。开展对贫困老龄妇女和贫困单身母亲扶贫助困行动,全省各级妇联深入社区、乡村,通过走访慰问,各级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与老龄贫困妇女、贫困单身母亲,开展“1+1”牵手结对,与她们交朋友、处姐妹,了解她们的生活,倾听她们的心声,给予她们心理抚慰、情绪疏导和困难帮扶;通过带领帮扶对象参观城市景观、走进博物馆、观看电影等方式,帮助她们感受社会发展进步;通过为贫困老龄妇女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费家政服务帮助其改善生活条件,享受幸福晚年生活;通过为帮扶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排解压力、稳定情绪、树立生活的信心;通过为孤寡老人洗衣服、擦玻璃,为老人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目前全省已有2000多名巾帼志愿者与贫困老龄妇女结成帮扶对子。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切实为老年妇女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妇女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开展“孝老爱亲”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妇联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孝老爱亲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厂矿、进农村“六进”宣传教育道德实践活动。“敬老月”期间,全区各级妇联举办相关专题讲座和宣讲活动100多场(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95次,慰问老年妇女360多人;组织社区、农村巾帼志愿者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和老年妇女家中,为3500多名老年人开展家政、护理、健康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她们身边;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鼓励离退休干部参加学习,对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老干部每年给予学费补贴;为离退休老干部办理广西“一证通”—《老年人优待证》,使60周岁以上老干部享受由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文物馆门票全免及各类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干部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的待遇。
  湖北省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开展敬老助老活动。以“老年温馨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敬老好儿女”、“优秀母亲”等特色文明家庭及优秀家庭角色评比表彰活动,并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开展专题宣传,在社区和乡村举办事迹报告会,制作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敬老助老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创建妇女健身示范站点为抓手,引领老龄妇女积极参与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健身活动;广泛建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湖北省巾帼家政重阳节敬老志愿服务活动”,为650余户孤寡老人家庭提供了志愿关爱服务;依托妇女维权与维稳机制,为老年妇女提供维权服务,推动保障老年妇女在住房、财产、婚姻、赡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黄冈市妇联和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心怀感恩,孝行天下”实践教育活动,评选黄冈市“十佳小孝星”,把敬老助老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中,提高了青少年敬老意识。

  湖南省各级妇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助老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尊老敬老”的主旋律。湘潭市、湘西州、桑植县等妇联通过在新闻媒体开办专题和专栏、悬挂标语、设立咨询热线、召开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用生活中的人和事来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把敬老月活动与“新农家”、“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敬老好儿女”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妇女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以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医疗保健服务队、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三支志愿者”为主体,深入社区,上门为老年人义诊,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照料、护理等服务,株洲市妇联在敬老月期间,为老年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场,为近千名老年人送去健康咨询和保健服务;依托妇女之家、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城镇广场,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为老干部送去慰问金、慰问品。积极开展“母亲水窖”、“安康计划”、“母亲健康快车”等社会公益活动,为老龄妇女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等服务;宣传妇女法和老年法,提高老龄妇女的法律意识,配合司法部门在干涉老龄妇女婚姻,侵占老龄妇女住房,虐待老龄妇女等方面帮助维护老龄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宣传老龄妇女工作,关注老龄妇女问题;积极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和“爱心献老人”活动;积极组织老龄妇女参与关心下一代的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关心女童和女大学生活动,发挥老龄妇女在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青海省妇联领导看望、慰问离退休干部,为离退休党员赠送“建党90周年纪念章和纪念册”,邀请离退休干部参加“省妇联建会60周年”庆典活动;重新改造、扩大修建老干部活动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文体活动设施,受到老干部好评。

  四川省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敬老活动。大力宣传尊老助老典型事迹,共出版专刊百余期;开展“敬老社区行”活动,让更多的老年妇女感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站的作用,耐心解答有关老年妇女子女赡养、财产纠纷、劳动待遇等问题;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下乡、下村、下社区开展老年法宣传活动,为老年妇女安享晚年生活提供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敬老月期间全省各级妇联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老年妇女近3000人,为孤寡老年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捐赠衣物、药品及资金,为“五保”老年妇女送去米面油等生活日用品;走访慰问敬老院老年妇女1200人、送去800余斤豆油、600余袋大米、500余件衣物和慰问金,合计8万余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把做好老龄妇女工作作为时代发展赋予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及所辖14个地州市及94个县市的妇联均有一名领导任当地老龄委员会成员,一名干部负责上下联系和协调工作,使敬老活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紧紧围绕新疆稳定大局,将老龄宣传工作与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相结合,开展“母亲素质教育行动”,引导各族母亲争当民族团结的标兵与模范,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平安;发挥主流媒体及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和新疆妇女杂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演讲、培训、咨询、座谈等活动,营造尊老助老良好社会风尚;把敬老助老的工作内容纳入到“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中,表彰敬老孝亲之星和组织金婚佳侣庆典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义诊、理发等服务,组织“五老”人员成立“关爱团”、“宣讲团”,深入到学校、社区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理想道德、民族团结等思想教育;把老龄工作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按照“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老龄妇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创造条件”的要求,协调有关单位抓落实。
 

责任编辑:敬老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