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
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陈传书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安慰,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的晚年。”老年人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出了重要贡献,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关心。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爱心美德,体现着人道原则,内含着和谐理念,是中国特色养老方式的重要基础。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风尚,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弥补社会养老保障资源不足、解决好老有所养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老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5%。据初步预测,我国老年人口从今年起将进一步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到2050年前后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7亿左右,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1亿人。老龄问题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在人口结构上呈现出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的加速发展态势,更与人口高峰、就业高峰相重叠,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相交织,已渗透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颁布十周年,也是在全国开展“敬老月”的第一年。要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特点,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安排,把解决好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好做实。要把组织开展尊老敬老助老活动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上升到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举措的高度来认识并大力推动。要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使老龄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助老氛围。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和养生保健事业,积极支持、组织、引导广大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益活动,让广大老年人更能享受充实、健康、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让社会更加和谐。
一个尊老敬老爱老的人是高尚的人,一个尊老敬老爱老的家庭是温暖的家庭,一个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是文明和谐向上的社会。让我们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构建一个人人共享、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奋斗!(《中国社会工作·老龄版》2010.10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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