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机关
为营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良好氛围,鼓舞和激发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把党的十八大的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好,结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主题,把握实质,结合实际,狠抓落实。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通过扎实深入的研讨,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研究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思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
二、学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报告。
(二)党的十八大修正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三)党的十八大审议通过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
(四)十八大新闻公报及人民日报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党的十六大以来老龄工作在加强和创新养老服务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突出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传达学习全面领会阶段(11月8日-23日)
1.收听收看。11月8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收听收看大会盛况。及时报送收听收看情况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
2.召开会议传达。11月23日,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会议,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动员部署。
3.下发通知部署。11月中旬,根据民政部有关通知精神及办党组部署,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对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部署。
4.购发学习资料。11月中旬,购发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及相关辅导读本、音像辅导材料,供党员干部学习。
5.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学习。11月中下旬,各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句地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纪委工作报告,观看音像辅导材料。
(二)集中学习研讨交流阶段(11月26日至12月上旬)
1.集中培训。11月27日至12月5日,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参加民政部直属机关举办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班,用9天分3批对全国老龄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训,在集中培训的同时对新任职司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会议。
2.组织学习。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各单位党组织要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12月上旬,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在楼内单位统一观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讲座,其他单位自行组织观看音像材料。
3.研讨交流。12月下旬,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分专题开展学习交流,并撰写学习体会,直属机关党委简报开辟学习十八大专栏择优刊登;全国老龄办网站设学习十八大精神专栏,同步发布学习交流动态和信息。
(三)联系实际学习贯彻阶段(12月中旬至2013年春节前)
1.召开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12月中下旬,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召开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直属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组织考试。12月中旬,直属机关团委组织青年同志参加民政部举办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督促青年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检验学习效果。
3.举办妇女干部专题讲座。12月中旬,直属机关妇工委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参加民政部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学习。
4.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12月下旬,直属机关工会组织各基层工会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各基层工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关心困难干部职工的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
5.集中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老龄工作成就。一是在全国老龄办网站开辟党的十八大专题,以系列报道的形式宣传各单位在学习中取得的成就。二是在直属机关党委简报开辟典型人物专栏,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办党组总体要求和直属机关党委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
(二)联系实际,搞好结合。要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落实老龄“十二五”规划各项举措紧密结合,与引领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紧密结合,与高质量完成岁末年初各项老龄工作紧密结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工作。
(三)严格要求,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对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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