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这辈子你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近日,这个帖子被各大网站不断转载。帖子中写道,如果你和父母相距两地,你每年回家看望他们几次?每次多长时间?如果父母活到80岁,那么,你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很多人经过计算后,得到一个令人心酸的答案:和父母还能共处的日子少则几天,多则不过几十天而已。
如果爱父母,就多陪陪他们,常回家看看。这是关注这条帖子的网友们共同的感慨。也正因如此,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格外受到老百姓的关注。
一条规定不能解决老年人孤独
老年人最需要的是亲情的慰藉。这次“常回家看看”入法,引发老百姓热议。对此,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勇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民间曾流传“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的古训。中国的孝道文化源远流长,从古至今都非常注重晚辈对长辈的孝心,子女对父母要始终抱有感恩之心,时刻把孝敬之心装在心里,孝心不提倡相互攀比,而是结合自身条件量力而行。
朱勇介绍,最初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规的是江苏省。2011年3月1日颁布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问候。”当时,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争议也非常大。这次把“常回家看看”写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老年人精神孤独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指望通过一条简单的法律规定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策法规、社会制度、道德规范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综合发挥作用。”朱勇说,新法“常回家看看”的条款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是对该法第十四条关于赡养人要履行对老年人“精神慰藉义务”的具体化。随着我国家庭规模小型化和人口流动的频繁,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日益凸显。作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大多数是关心老年人的,但也有少数家庭成员由于种种原因忽视冷落了老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这条规定,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弘扬我国传统孝道文化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应当在约之以法同时束之以德
今年7月1日,江苏无锡宣判全国首例“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案。“‘常回家看看’条款,对于老年人维护自己的精神赡养权利,纠正家庭成员忽视冷落老年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作用。无锡宣判的精神赡养案,就是一次很好的司法实践。”朱勇说。
“对于各地出现的老年人告子女不尽孝道的官司,我赞成法院对这些案件的判决要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于严重不赡养老年人和忽视其精神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其依法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朱勇说,实现“老有所养”是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责任,道德教育和法律规范是分不开的。家庭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在规范和调整家庭成员关系中,道德和法律缺一不可,只有在约之以法的同时束之以德,才会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更加和谐美好,社会更加文明进步。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保证,法律不是万能的,如果把本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纳入法律强制规范,就会降低道德的权威性,法律执行起来也失去了基础;当然,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道德,其影响力也将大打折扣,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所以两者的关系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只有将道德规范和法律的强制力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条款实施效果要进行具体评估
朱勇介绍,为了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全国老龄委已经印发了关于做好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的通知,对全国老龄委的成员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尤其要加快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立法工作。
“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正在积极有效地推进,全国老龄办将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开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当然对‘常回家看看’条款的实施效果也要进行具体评估。从目前的情况看,社会各界尤其是老年人的总体评价还是比较积极的,社会大众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始进行深刻思考,这说明该法条已经具备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朱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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