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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龄委成员单位2010年履行涉老职责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03-22 00:00:00    来源: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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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龄委成员单位2010年在履行涉老工作职责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使各项涉老工作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区法院针对涉老案件提倡标本兼治的原则,即注重宣传调研及案前调解,坚持定期深入社区对老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还经常对老年人的子女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子女的敬老意识;老年法庭对老年人的案件做到了立案、审理、执行优先和快审快结,在交纳诉理费上采用减、缓、免的优惠政策,在案件的判决上,从维护老年人的角度出发,为老年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审理涉老案件80余起。区委组织部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措施来抓,加快社区阵地建设的步伐,为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向前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及老干部座谈会,定期组织慰问老干部,邀请老干部参加有关会议以及年底对区委、政府所属部门的满意度测评,充分保障老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民宗局发挥宗教界各族老年人的作用,组织他们参加春季植树活动、爱国卫生活动;加强宗教界各族老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他们学习老年法律法规,并通过他们在宗教界宣传老年法律法规,组织他们观看“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图片展,以“做新世纪合格的伊玛目”为主题,开展“四维护”培训等,让我区伊玛目老人正确认识应该怎样做才能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宜;同时,丰富宗教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困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工会及时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配合司法部门为退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注意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广泛引导老年人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动员各族老劳模积极参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在节日、劳模生日之际,开展慰问活动,并组织离退休劳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参观自治区博物馆、观看电影等,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妇联以开展“三八”、“六一”等重大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各界宣传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强化老龄宣传工作;以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和“三八”集体(红旗手)为契机,加大对孝亲敬老楷模的宣传力度;走访慰问5户贫困母亲家庭、2名离退休主席,送去价值1600余元的慰问品;做好接待和处理老年妇女信访工作,接待老年妇女信访13人次, 解决13件,依法维护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举办6场“加强民族团结,提高母亲法律素质”座谈会,150余名少数民族中老年妇女参加了讲座。教育局在学校广泛宣传敬老、爱老、助老,成立德育办公室,将敬老教育纳入思品、社会课的教学中,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各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活动,如开展感恩教育、“五个一”活动(学生为老教师送上一幅画、一支歌、一件手工制作、一篇征文、一件好人好事),组织学生到老人家中慰问、义务劳动等。为丰富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增强我区青少年的尊老、爱老、助老意识,老龄办与教育局在全区9所学校8810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敬老好文章”评选活动,评选出63篇“敬老好文章”及“敬老好文章”优秀组织奖1个(乌鲁木齐市第十八小学)。公安分局受理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145起,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10次。宣传部对老龄委开展的活动都进行影像资料的录、摄制,并积极联系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经发委将老龄工作纳入到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办结时限内为街道、社区老年星光计划办理立项手续20项。团委开展“青春促和谐、欢乐迎新春”青年文化周系列活动,给孤寡老人赠送春联、表演文艺节目、家政服务、慰问老红军、帮助困难户等;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与青春同行”志愿者服务月活动,建立共青团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上门为孤寡老人、离退休人员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文体娱乐等志愿服务;开展青少年暑期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行列,以实际行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服务。机关工委将老龄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老年法律法规,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无论在家庭、单位还是社会都要自觉尊重、关心老年人,在机关形成人人尊重老年人、人人关心老年人的氛围,要求各支部慰问退休人员。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大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将39585名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年审39466人,建立和完善防范冒领机制;建立“一社区一支部”、互助组织345个、医疗站、点83个等服务网络,构建和谐老年生活环境;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指纹采集、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建立劳动保障平台,提高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民政局切实解决贫困老人基本生活问题,为6621人次老年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3.17万元,为46416人次“五七工” 发放生活补贴730.875万元,及时解决他们在就医、取暖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落实无军籍职工政治、生活待遇,为376名无军籍职工发放工资650万元;同时,大力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大力兴办托老站,为老年人晚年生活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务。计生委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为24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发放奖励金7.05万元。统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区老龄人口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老龄人口数量、结构和特征等数据信息,为制定全区老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数据资料。卫生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社区”大型义诊活动,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义诊活动8723人次,协调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达到67%,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体检197人;同时,常年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挂号和心理咨询。文体局深入街道、社区为老年人演出50余场、体育活动4次、节目200多个。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老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慰问、文体活动,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市委、市政府将老龄工作纳入市级综合目标管理,其中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是市级目标重中之重。市、区目标办及老龄委下达目标任务后,承担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卫生局、文体局、财政局、司法局、建设局在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中,领导重视,联络员工作务实,他们把工作重心从原来的只抓对外窗口的挂牌、为老年人免费服务到现在的注重抓为老年人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他们认真受理每一件举报和投诉,热情接待老年人上访,真正将《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实到实处。卫生局党委陈书记亲自组织会议,安排11家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为9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并强调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文体局对老年人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给予积极指导,并在场地服装上给予大力支持,对老年人开办的文化娱乐场所给予优先照顾。财政局将老龄事业发展经费、高龄老人特殊生活补贴费、体检、慰问、银龄行动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老龄各项工作开展。司法局将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列入“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每月一法”宣传教育活动,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接待老年人来电来访20人次,为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起,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建设局专门召开涉老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市、区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除做好正常老龄工作外,安排设施管理站对外做到严格落实老年人优先免费政策,对挂牌、免费情况进行自查。安排公园、游园维护破损座椅,方便老人入园休闲,并尽量做好对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安排养护队在维修道路期间,注意维修人行道、盲道,保证老年人、残疾人顺利出行。全区71个公厕、3所公园、11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13个律师事务所、沙区体校、13个派出所所设的维权工作站继续悬挂“老年人优先(免费)”的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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