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评
“常回家看看这次可能要入法了,这是法治与德治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的孝道,增进社会和谐。”连日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引来众多网友热议。
6月26日,施行了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常回家看看”第一次被写入法律层面,此举引起网友的热烈反应,截至7月2日上午,相关微博达800万条,评论转发不计其数,焦点网谈也第一时间设立了投票,网友们纷纷踊跃参与,而投票结果显示,仅有20%的网友能够做到“常回家看看”。很多网友表示,没有时间、工作压力大、路途遥远是不能经常回家的主要原因。
网聚观点
不是不想常回家,而是现实条件“不让”常回家
“常回家看看”的“常”到底算多“长”?
@春江水:将“常回家看看”入法就能确保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吗?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极少一部分人因没有孝心而不回家看望老人。但对外出打工者、远在他乡的公务员来说,他们并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而是现实条件“不让”他们常回家看看外出打工者要为生计在外漂泊,如果他们经常向老板请假回家看看,那么他们很可能会丢掉维持生计的饭碗,并且回家一趟的成本也很高。
@雪花飞吴:每到周末,忙碌了一周的我回家倒头就睡,往往是一觉睡到饿醒,这时候我是多么想吃一口妈妈做的蒸饺,爸爸炒的木须肉啊,给他们打电话,却又不敢说出口,害怕他们担心。如果可能,我真想每周都回家,但是路途遥远,经济上也承受不了。
大河网网友“麦浪滚滚”:我和家乡的几个伙伴一起出来打工,所在的城市离家1700多公里,“常回家看看”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奢望,不要说一月一次,就是一年一次也不能保证,每次跟家里通话,父母都会说,“孩子,家里都好,不用挂念,你照顾好自己,好好工作。” 虽然他们嘴上不说,但我心里明白,谁不希望经常看看自己的孩子呢。
“常回家看看”的“常”到底算多“长”?
@小池:将“常回家看看”入法后,谁来监督执行?“常回家看看”中的“常”指的是多长时间一次?究竟是一个星期一次,还是一个月、三个月或者半年一次?这个谁来界定?如果子女没能“常回家看看”,老人们会告子女违法吗?这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都需要细化。
@柒音V:我等离家的游子是多么盼着能常回家看看啊,奈何假期有限、家乡太远,为了接父母来我工作的城市需要努力奋斗。
@rose:将“常回家看看”入法,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也就是说,“常回家看看”入法不能只针对赡养人,还应针对各企事业单位。让“常回家看看”不再是水中月。
@蓝色梦想我心永恒:每年的春运不就是儿女想念家乡的最好写照吗?“常回家看看”又何尝不是每一位常年漂泊在外,为生活、理想、事业而拼搏的子女共同的心声。
@心绪常常:其实很多人是想回家的,但是工作忙、假期少成为制约因素,这次“常回家看看”入法,就是唤起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晨曦nm:这早就应该写入法律了,但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比如完善带薪假期,对探亲假给予保障;加大铁路、公路的运输能力,保证回家通道的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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