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    探索为老服务新举措

构建各方参与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深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月1月29日

近年来,深圳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为老服务的新模式新举措,着力推进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启动福彩资助计划、引入社工服务项目、发挥老年组织作用等方面都有所创新,进一步完善了为老服务体系,使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多措并举,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深圳是广东首批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试点城市之一,于2005年10月启动试点,2006年10月全面推开。截止2009年底,全市有17126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占户籍老人数的14%,人均月补助额253元,基本囊括了全市最困难的户籍老人,受惠老人的比例和获得资助的金额都处于全国前列。主要做法: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的方式,把有限的资金直接用在老人身上。2009年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达5000多万元,全面实行统一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的方式,保证补助金真正用在养老服务上,同时,也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空间;二是规范制度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老人自选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户籍老人实行分类资助,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至500元不等。受助老人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保证老人获得更为优质和廉价的个性化服务。服务项目主要有日托中心、食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籍、临终关怀等;四是培育服务机构。两年来,市、区共成立了87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同时吸收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26家会员单位,初步形成一个覆盖全市又竞争适度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体系,专业服务人员超过1000名,让老年人能够就近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五是创建特色服务。在全市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各区根据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如罗湖区实行方便快捷的“十分钟服务圈”,福田区将“空巢老人”纳入补助范围;南山区、光明新区将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星光老人之家建设相结合;盐田区将居家养老工作与残疾人居家助残工作相结合;宝安区依托社区老年人协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龙岗区大力发展各类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如街道妇联巾帼互助队、社区服务社等;六是部门配合联动。各级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等成员单位积极联合,形成工作合力。如罗湖区劳动保障局将下岗再就业工程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龙岗区卫生局为老人提供日常保健、康复治疗等多种服务;义工联等组织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多种形式的免费服务等。

三、加大投入,实施福彩资助为老服务系列计划

从2006年底开始,深圳市福彩公益金每年投入较大比例资金,先后启动了“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结对关爱”、“高龄独居老人关爱”、“临终关怀”和“星光老年之家”六项计划。

一、“老有所乐”计划。从2006年底开始,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助全体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目前,累计资助3000多个老年文体活动项目。实施三年来,收到了明显成效:1.老年活动队伍迅速发展。全市近700个社区基本上都申请了老年文体活动项目资助,受资助的老年人小规模活动队伍项目每年达1000多个。2.老年群众参加活动的人数明显增多。各类老年组织的会员超过15万人。3.老年群众文体活动成为社区文体活动的主流。各类老年组织基本上“日日有活动、月月有演出、年年有比赛”,极大地活跃了基层社区老年文化。4.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晚年生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子女的后顾之忧。5.培育了一批老年文体活动精品,提升了我市老年文体活动的整体水平,在近年的全国和省老年文体比赛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老有所学”计划。该项目从2007年开始实施,由福彩公益金每年出资300万元对全市的社区老年学校和经合法注册的老年教育机构进行资助,解决聘请老师、购置学习用品、举办培训班等部分经费。2008年资助了187所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2009年资助了151所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

三、“老有所为、关爱结对”计划。2007年以来实施的“关爱结对”计划,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结对关爱,目前已实现2337对老人结对关爱。不仅使高龄困难老人得到了帮助,增进了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也让老年人实现了“老有所为”的意愿。

四、“高龄独居老人关爱”计划。2007年4月,深圳为2000多名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年人安装并开通了“亲情通”紧急救助系统。近三年来,共有160多位老人得到及时救助,被老年人誉为“生命救助热线”。今年将对“亲情通”服务进行改进升级,启用新的老年人紧急呼援中心,为居家养老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五、“临终关怀”计划。资助对象为60岁以上的临终老人,资助标准为每位临终老人提供1000元服务额度,用于向有关服务机构购买临终关怀服务。该项目从2007年开始实施以来共资助了3000多名临终老人。

六、“星光老年之家”计划。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星光老年之家”780间,社区覆盖率达98%,以社区综合服务整合老人服务、残疾服务和捐助接收服务,福彩公益金每年资助每个老年之家管理和服务经费4万元,使其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学习、健身、娱乐、交流、休闲的服务平台。

三、以人为本,探索引入老年社工服务新项目

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社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深圳市开始稳步开展社工服务试点工作。为老服务领域中引入了社工服务这一新的项目,在全市民政、司法、教育等九大领域的813名社工中,为老服务岗位的社工近100名,主要分布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和为老服务机构中。社工利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介入为老服务领域,提供心理辅导、需求评估、家庭联络、情绪疏理、护理培训、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项目。主要做法:一是政府主导。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社会工作的“7+1”文件,在政策制定、机构培育、经费保障、监督评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民间运作。将招聘培训专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委派社工、收取服务费等全部委托民间组织独立运作。三是单位申请。由需要社工服务的单位向社工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与社工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拨付项目经费,即可实施服务内容。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不仅体现了政府创新社会服务理念,同时能有效利用社工专业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层次较高、专业性较强、门类较全的各类服务。

四、健全网络,老年组织实现了新发展

近年来,深圳加大了各级老年组织的建设力度,并注重发挥广大老年人在参与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保持社会稳定、维护老年人自身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着重抓好四级老年社会组织网络化建设。目前,市、区、街道、社区老年人协会已达540个,有75%的老年人协会达到“六有”(有组织、有机构、有制度、有标识、有经费、有活动)、“四自”(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各级老年人协会成为政府与老年人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和各级老龄工作的得力助手。二是积极扶持基层老年组织的发展。针对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模较小、人员松散且无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费等特点,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进一步简化了注册登记手续,对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只要有领导班子、有章程、有会员、有管理制度和相应活动场所,经备案可作为合法组织开展活动。三是充分调动老年组织的积极性和作用。通过实施“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等一系列为老服务计划,极大地鼓励和推动了老年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各类老年文艺团队661个、老年书画协会86个,老年义工队伍298支。越来越多的老人通过老年组织这个平台,结识新朋友、加入新圈子、增添新活力。 近年来,通过探索为老服务的新举措,深圳各有关部门统筹谋划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的理念已从传统的扶老济困提升到对老年人的全面关怀。从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战略高度出发,注重以人为本,根据不同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注入新的内容。为老服务项目的种类更加多样,标准不断提高,让更多的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