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高龄补贴发放精准化、便民化水平,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修订出台《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聚焦应享尽享、无感核验、简化办事,以数字化改革优化养老惠民服务。
在补贴标准方面,《办法》明确凡具有青海户籍、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按年龄段分档确定为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11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4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80元。老年人跨年龄段调档由系统自动上调,无需重新申请。民政部门提前筛查次年满70周岁人员,核实信息后于老人生日当月启动发放,确保“到龄即享、不漏一人”。补贴资金由省、市(州)、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级保障,按月足额打入老年人社保卡账户,发放后同步短信提醒,资金去向清晰、账目可查。
在申领方式方面,《办法》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模式,变“群众跑腿”为“政策找人”。依托全省民政一体化平台,打通公安、人社、卫健数据通道,系统自动比对适龄老人信息,无需群众主动申报。针对数据遗漏人员,开通线上公众号、线下村(社区)窗口双向申领渠道,支持代办,县级民政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异议可申请复核,流程大幅精简。
在资格核验方面,《办法》创新推行“无感核验”,取消老年人集中到场认证,依靠大数据常态化比对完成资格校验,入户核查仅作补充。系统自动标记生存存疑、户籍变动、账户异常等预警信息,工作人员线上核实、上门走访处置。对失能、高龄、偏远农牧区无智能设备老人,由村(社区)提供上门核验、帮办代办服务,切实减轻老年人办事负担。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推动建立动态闭环管理机制,细化户籍迁移、老人离世、账户异常等情形的停发、补发规则。暂停发放人员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次月足额补发补贴。全省统一线上平台办理发放全流程,电子档案永久留存,搭建线上监管、实地抽查、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严厉打击骗取津贴、违规发放等行为,守护惠民资金安全。
(编辑 : 曹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