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湖北省推进养老服务与多业融合发展行动试点方案》(鄂政办发〔2026〕22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批复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提出要扩大养老消费,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养老托育列为“基础型消费潜力”重点挖掘;《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提出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为推动养老服务与多业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持续增长,养老服务供给存在业态单一、资源整合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村短板突出等结构性问题,需要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的路径,整体重塑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次要求将养老服务纳入民生保障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以改革的办法整合资源、以创新的思维破解难题。为深入实施省政府改革创新系列行动,探索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省民政厅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本方案。文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试点方案》紧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共设置城市更新、家政、物业、商业、医疗、文化旅游、金融、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八大融合发展方向,聚焦空间、服务、产业三大维度推进多业深度融合,提出22项试点任务举措。
一是统筹城乡空间融合,夯实养老服务硬件支撑。坚持存量优先、集约高效,将养老服务融入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全域布局。城市层面,统筹片区整体更新、老旧小区适老化微改造,盘活闲置办公用房、商业楼宇、工业厂房及小区碎片化空间,改造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站点、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医养结合设施,明确改造项目五年内可保留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无需办理变更、不增收土地价款,配套部门并联审批绿色通道,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农村层面,立足各村资源禀赋,盘活闲置农房、老旧村部、闲置校舍等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建设村级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服务站点,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以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运营,夯实农村养老服务硬件基础。
二是推动民生服务融合,拓展居家社区服务供给。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场景,推动家政、物业、商业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家政领域,支持家政企业依托入户服务网络拓展居家照护服务,推进服务网点与养老空间共建共享,实现“一个门店、两类服务、客群复用”,培育连锁化融合发展主体。物业领域,依法盘活小区闲置公共资源设立融合服务站点,依托物业24小时值守优势开展助洁助餐、应急响应、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鼓励将养老护理知识纳入物业人员培训体系,对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基本照护需求。商业领域,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进社区商业设施适老化改造,打造“银发金街”等集中消费场景,将智能养老设备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推动适老化产品和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三是推动跨业态融合,提升整体服务供给能级。推动医疗、文化旅游、金融与养老服务跨界融合,延伸服务链条,丰富供给形态,构建“照护有支撑、服务有业态、支付有保障”的融合发展格局。医养融合方面,支持基层富余医疗资源转型开展养老服务,实行“一址两证、一体运营”,分类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站点备案管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巡诊服务、健康信息共享、急救转接机制,打通医养服务衔接通道,强化专业照护支撑能力。文旅融合方面,依托生态、中医药、特色文化资源建设旅居康养基地,开发老年旅游产品和中医药康养服务,打造“康养荆楚”品牌矩阵,丰富老年群体公共文化娱乐供给,拓展康养消费新业态。金融融合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领域信贷、保险产品,支持养老基础设施REITs 融资,开发养老专属信用贷款和消费金融产品,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医、护、康、养、居”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筑牢支付保障支撑。同时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动态研判,持续完善引导政策与服务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盘活存量,促进集约共享。把盘活存量资源作为核心路径,针对城市更新载体、老旧小区空间、闲置楼宇厂房、农村集体资产等,出台保留土地用途、免交土地价款、部门并联审批等支持政策,有效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成本,避免盲目新建、重复投入,走集约型发展路径。
(二)坚持跨界融合,拓展多元供给。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养老服务与城市建设、居民服务、商业消费、医疗卫生、文化旅游、金融资本、乡村振兴等八个领域深度融合,延伸服务链条,丰富服务业态,从单一生活照护向全周期、多场景养老服务拓展,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坚持市场导向,培育内生动力。明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通过政策支持、场景开放、模式创新,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供给,重点培育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主体,推动养老服务从政府单一供给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多元共治格局转变,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试点探索,注重务实可行。采用试点推进、分步实施的路径,聚焦基层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场景,不搞大而全,重在实用管用。各市州选择 1—2 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7 年底完成首批试点,2028 年总结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固化成熟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试点方案:https://www.hubei.gov.cn/zfwj/ezbf/202610/t20261029_6043118.shtml?sessionid=
(编辑 : 陈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