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彧
近日,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全国老龄办和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建立在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特别是低龄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这一结构性特征的深刻洞察上,结合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实需要,将满足老年人的发展型需求落实到基层老龄工作实践,体现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思路从“被动保障”向“积极赋能”的深刻转变。
《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代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
一、充分认识基层老年协会在新时代基层老龄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老年协会在推动基层老龄事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回溯基层老年协会主要政策发展脉络,《意见》将基层老年协会的定位内涵、价值功能等推向新的高度,实现了质的飞跃。
2012年,《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界定了基层老年协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责,明确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主要任务。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着力解决了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解决登记难、没有法律地位、缺乏经费、发展不规范等问题。2021年,作为新时代老龄工作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发挥中国老龄协会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作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为基层老年协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2025年,《意见》一方面将基层老年协会定位为“新时代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实现了基层老年协会战略定位的重大提升;另一方面在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础上新增了“服务社会”,实现了从“自我到他者”的价值飞跃。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当前正处于探索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意见》赋予基层老年协会在新时代老龄工作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定位和价值内涵,将其确立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基础性组织载体,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银龄动能。
二、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践路径
尽管我国基层老年协会历经5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在经济社会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快速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其健康发展面临一系列挑战。《意见》从“大力培育”“加大扶持”和“加强组织领导”三个维度给出了指导方向和实践路径。
首先,分层分类地大力培育基层老年协会。《意见》针对基层老年协会不同的发展基础和现状,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年人的原则,分层分类提出了有针对性地培育方法和具体操作路径。同时,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其次,从人、财、物、制度等方面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意见》从经费保障、设施保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加大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扶持,保障基层老年协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加强组织领导。《意见》强调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和创造良好环境,规范了各级党组织与基层老年协会的领导关系和工作机制,有助于形成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及公益服务品牌项目,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为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为更好地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意见》提出了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树立积极老龄观等多个着力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讲员,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老年人,成为他们的知心人和合法权益维护的捍卫者。三是发挥社会参与协调组织作用,成为实现老有所为、贡献银发力量的引路人、筑梦人。四是发扬志愿服务精神,鼓励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成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践行者和弘扬者。五是倡导积极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促使老年人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助力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
实践证明,近年来各地基层老年协会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基层治理、为老服务、老年志愿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深受广大老年人和基层老龄工作者的信赖与好评。如广东某基层老年协会组织老党员与社区网格工作深度融合,赢得了老年人“有问题找老协”的高度赞誉。吉林某基层老年协会成立“五老找茬团”,在社区开展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等工作,为当地政府基层老龄工作推进和老年人多元化需求满足架起桥梁。浙江某基层老年协会牵头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鼓励老年人自我服务,十几年如一日开办“孝老食堂”,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相信《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将进一步切实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涌现出更多更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基层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意见》将基层老年协会的发展深度融入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框架,并在新时代老龄工作总体布局中精准定位,紧扣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为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赋能增效。《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将凸显出老年人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价值,进一步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形成新时代老龄工作新格局,并成为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作者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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